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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经济学一直在强调竞争,这是否有失偏颇?鉴于合作是如此的稀缺,我们是否可以说经济学是研究在资源稀缺的情况下人们如何合作的学问。
是分工导致了竞争还是竞争导致了分工? 分工的目的在于合作还是在于竞争?
分工是为了合作,是合作的产物。现代人把分工等价于竞争,这是值得商讨的。合作不仅仅表现在经济领域,斯密的《国富论》讲的是如何通过竞争的方式来合作,《道德情操论》讲的是如何以同情心的方式来合作。
市场的偏好是竞争,而不是合作。组织是以一定程度的合作来面对竞争。 竞争在个人层面上逐步过渡到企业层面占优势的局面,一种多层次化的竞争出现了,就像结构化的合约一样。
以组织的形式来合作是可以避免以市场的形式来竞争的过程当中所导致的耗散。当然,组织具有暂时“隔离”竞争之后所面临的困境;竞争是为了得到合作的机会,当达到目的之后,竞争就被搭便车、激励不相容等骚扰,组织内部的科层合作是以双头垄断的方式来解释履约与否的情况—即竞争之后的状态。
我要说的是,无论是个体还是组织,其基本的出发点在于合作,人类是合作的物种,伴随合作的历史而来。判断合作成功还是失败的标准就是能否战胜竞争所带来的风险;随着分工而来的竞争,其属性就像组织所遇到的风险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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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像星云一样在不断运行过程当中逐渐发展壮大,这就是企业的成本优势。就像星球的引力一样,俘虏一些小的星球。当达到一定规模时,其成本和利润处于均衡状态。企业中由于有一些能量高的人,如同星球的核心部分,起着巨大的作用,其权限也大。 在企业中,人不是平等的,因为各人创造的价值不同,这种价值的差异使得组织内部科层制的存在。
就像相对论,在某一个极限的状态下,变化的是时间和空间,而不是速度。市场的竞争也会有一个极限,当达到该状态的时候,价格不会因进一步的竞争而降低,价格似乎会变得弯曲起来。企业的规模越大,其对价格的扭曲也越大。
博弈论在合作方式的分析是很有必要的,但为什么成效不大呢?竞争甚少考虑合作,有限理性使得人们无法考虑更多的约束条件,因而,斯密所说的看不见的手,指的是有限理性的人类在不可能考虑其他人对策的情况下,以自利的行为增加整体社会效用的最著名的论断,但斯密对竞争的危害过于乐观了。
现代经济理论越来越注重个人预期在经济生活当中的影响,这是人类有意识的希望了解其他人的行为而决定自己行为的方式,这是合作吗?这是竞争吗?达到合作的结局似乎是竞争的副产品。
虽然离经叛道,但我还没狂妄到认为把竞争这两个字换成合作,就吹嘘另立一种思想,这其中的路还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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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的稀缺性使得人们通过竞争的方式降低生产成本,生产出富足的商品。竞争使得人类对资源的利用处于一种接近于充分的状态,这尤其对工业革命之后人类在各方面的发展意义非凡,人类历史就是对所面对资源很好地加以利用和改造的过程,这不仅仅是自然资源,更重要的是包括作为个人本身所具有的称作创造力的才能。
放眼世界历史,国家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很少是民主制度上台的时期,当然我们可以认为民主制度历史短暂。抛开政治理论不谈,相对于专制,在一个短的时期内民主是无效率的,是缺少创新精神的,尤其作为一个国家来讲,这种状况更加明显;短期内民主制度的无效率可以在政府中存在,却无法在企业中存在,我认为其中的理由之一是:
企业对强制承担的最严重的后果是破产,而政府则难以承受破产的后果。政府破产所导致的严重的社会动荡使得人们能够承受民主制度短期的无效率而换来长期的平稳。
因此,企业无法承受长期的无效率,但可以承受短期的破产,国家则正好相反。